当“桦加沙”台风以十号飓风信号的狂暴姿态席卷香港,全城进入最高戒备,市民纷纷紧闭门窗,寻求庇护。然而,就在这天灾肆虐的背景下,港岛南区海怡半岛却上演了一出令人瞠目结舌的“巨浪自拍秀”:两名成年女子,竟带着一名年仅8岁的男童,在惊涛骇浪前嬉笑留影,最终被数米高的巨浪无情扑倒。这并非什么英勇的“追风者”传奇,而是一场赤裸裸的监护失职,一次对生命安全的极端漠视。香港警方迅速介入,以涉嫌“疏忽看管儿童罪”拘捕涉事女子,这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社会底线的重申。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5年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正值巅峰。香港天文台史无前例地发出“十号飓风信号”,意味着风力足以造成严重破坏。然而,一名33岁的印度籍母亲及其36岁的斯里兰卡籍朋友,却选择带着8岁男童前往海怡半岛岸边“观浪”。视频显示,她们甚至在巨浪前用手机自拍,全然不顾滔天巨浪随时可能吞噬一切的危险。果然,一个数米高的巨浪袭来,三人瞬间被卷入其中,所幸大浪退去后,他们并未被卷入大海,男童仅手脚擦伤。香港警方在留意到网上流传的短片后,迅速通过闭路电视追查,于9月25日下午在香港仔的一个住宅单位内拘捕了这两名女子。西区警区总督察张蔚珊在新闻发布会上严厉谴责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强调此举已涉嫌触犯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疏忽看管儿童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此外,她还提醒公众,根据香港《泳滩规例》,在台风期间进入已关闭的泳滩亦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14日。
“疏忽看管儿童罪”并非儿戏,其构成要件清晰而严苛:首先,监护人对儿童负有法定的照顾责任;其次,监护人未能合理履行此职责;最后,这种疏忽行为直接导致或可能导致儿童的健康或安全受到危害。在此案中,两名女子作为男童的监护人,在香港天文台反复发出最高级别警告、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劝喻市民远离危险区域的情况下,仍执意将8岁男童带到狂风巨浪的岸边,并进行自拍这种极度危险的行为。这无疑是对儿童生命安全的公然漠视,完全符合“疏忽看管儿童罪”的构成要件。香港法律对儿童保护的严谨性,在此刻得到了最直接的体现。这不仅仅是罚款或短期监禁的问题,而是可能面临长达十年的牢狱之灾,足以让任何心存侥幸者不寒而栗。
深究这些家长在极端天气下“追风逐浪”的心理动因,我们发现这并非单一因素使然。除了部分人对危险的低估、寻求刺激的冒险心理外,文化差异和风险认知偏差也扮演了重要角色。香港是一个多元文化社会,不同族裔背景的居民可能对台风预警信号的含义、其潜在的破坏力以及本地政府的安全指引存在理解上的差异。例如,对于一些来自内陆或台风不常见地区的居民而言,他们可能缺乏对台风威力的直观感受,甚至可能将“观浪”视为一种新奇的体验。这种认知上的偏差,加上语言障碍可能导致安全信息传递不畅,使得他们未能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潜在致命后果。这种“无知”并非借口,而是对儿童监护责任的严重背离,是对生命教育的彻底缺失。
此次事件也暴露了香港在城市风险管理和儿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深层挑战。尽管政府已通过多种媒介进行宣传,但显然未能完全覆盖所有社群,尤其是在跨文化沟通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未来的城市安全策略,必须更加精细化、多元化。政府和社区组织应主动与不同族裔社群建立联系,利用多语种、多渠道(如社区中心、宗教场所、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更具体、更易懂的安全指引。例如,可以制作图文并茂的台风安全手册,用多种语言解释不同级别台风信号的含义及应对措施。同时,针对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应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教育项目,强调儿童在极端天气下的脆弱性,以及监护人不可推卸的法律和道德责任。家庭教育的核心,理应是将生命安全置于一切之上,培养孩子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和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而非将他们推向危险的边缘。
儿童的生命安全,是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都必须坚守的最后底线。香港此次对“台风观浪”事件的法律追究,无疑是对所有监护人敲响的一记响亮警钟。它残酷地提醒我们,在追求个人刺激或文化体验的同时,绝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的安全为代价。我们必须超越狭隘的个人自由观念,认识到对儿童的保护是集体责任。这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更需要全社会共同构建一个更完善、更具包容性的儿童保护网络。只有当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的土壤中茁壮成长,不让任何一个无辜的生命,成为疏忽与无知的牺牲品,我们才能真正宣称自己是一个进步且有温度的社会。否则,那些在巨浪前自拍的“巨婴”们,终将为自己的愚蠢付出沉重代价,而我们,也将共同承担这份代价带来的社会创伤。
